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医院信息公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对医院的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
1、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刘心臣、王克志
副组长:王炜振、张卫华、赵文星、吴爱华、苑斌、何友立、侯善卿
成员:(以姓名首字母为序)
曹巧莲、曾艳、程建元、范磊、管采薇、何威、李明慧、刘镝、吕明磊、马国忠、马继永、穆君蕊、任燕敏、孙鹏、孙普、田黎华、田堂云、王伟、王琰霏、魏广波、张锐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
2、职责
(1)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分工、程序、形式、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考核与检查各部门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实施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如:公开的内容是否恰当、真实;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形式和程序是否规范;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得到认真的答复和采纳等。
(3)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
(二)设立信息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1、信息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刘心臣
副组长:王炜振、吴爱华
成员:何威、端木鲁健、肖善文、赵长安、马银平
2、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督导考核制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负责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
(3)负责组织职工代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基础信息
1、制度体系:对本院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作出规定。
2、工作机构:明确管理部门或专门人员负责本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
3、机构概况:提供医院简介信息,包括医院名称、医院等级、公共服务职能、历史沿革、诊疗项目、科室(部门)概况、设备人员概况等;公开医院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二)医院资质标识
1、机构标识:在医院的明显处所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登记评审、医保定点等名称标识。
2、人员标识: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姓名、科室(部门)、职务(职称)等。
3、设备及技术许可:定期公开本院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在技术使用场所标识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特殊实验室检查等。
4、重点研究平台:在现场标识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
5、价格:明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明确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
(三)环境引导
1、交通引导:在现场明确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等。
2、内部导引:在明显位置明确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等。
3、公卫措施:公开本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4、安全警示:在现场服务场所设立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5、应急引导:在现场明显位置标识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四)诊疗服务
1、服务时间:公开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2、专业介绍:公开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3、就诊须知:公开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4、住院须知:公开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5、预约诊疗:公开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6、检查检验:公开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7、分级诊疗:公开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公开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8、远程医疗:公开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等。
9、社区服务: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等。
10、特需诊疗:公开特需诊疗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和导引。
11、临床研究:公开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及知情同意、不得收费等有关要求。
(五)行风与投诉
1、招标采购:公开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2、行风建设:公开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3、依法执业自查: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4、医疗秩序:公开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5、投诉途径:公开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6、纠纷处理:公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六)科普健教
1、健康科普:公开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2、健康教育:公开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公开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公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七)便民服务
1、咨询服务:明确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等;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特殊人群:明确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3、收费查询:明确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4、医保服务:明确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5、复印病历:明确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在门诊、病房或公众服务窗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宣传橱窗等公开。
(二)通过对外咨询电话公开。
(三)通过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工作指南等公开。
(四)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网络公开。
五、实施要求
(一)根据《2022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综合医院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公开内容应及时组织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选择适合的形式进行公开,各部门定期将公开的内容报送院办公室。
(二)凡属要求公开内容,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对已上网内容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完善。
(三)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四)注重实效,信息公开的重点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目标是发展,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
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及咨询电话:0530-5375253、0530-5551212(传真)。